第447天(2026-03-23)-周一-第五篇• 神的称义之法(下)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经节与注解
读经:罗三25~31
【罗3:25】神摆出基督耶稣作平息处,是凭着祂的血,藉着人的信,为要在神以宽容越过人先时所犯的罪上,显示祂的义;
【罗3:26】为着在今时显示祂的义,使祂能是义的,也能称那以信耶稣为本的人为义。
【罗3:27】既是这样,那里有可夸的?完全没有了!藉着什么律?藉着行的律么?不是,乃是藉着信的律。
【罗3:28】因为我们算定了,人得称义是藉着信,与行律法无关。
【罗3:29】难道神只是犹太人的神么?不也是外邦人的么?是的,也是外邦人的;
【罗3:30】神既是一位,祂就要本于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藉着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
【罗3:31】这样,我们藉着信使律法失效么?绝对不是!反而坚固了律法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生命读经
第五篇 神的称义之法(下)
三 满足神公义律法和神荣耀的要求
神的义已经显明出来,满足祂公义律法和祂荣耀的要求(罗三23)。我们相信主耶稣,就接受神的义;这义满足神一切的要求。在罗马三章,我们看见神的要求有两类:祂公义和祂荣耀的要求。保罗清楚说到神的律法和神的荣耀。我们都干犯了律法,也都亏缺了荣耀。所以,罗马三章二十三节说,众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
为什么保罗忽然提起神的荣耀?答案与二十五节所提的平息处有关。保罗写罗马书的这一部分时,可能想起见证的柜,尤其是遮罪盖(施恩座)的图画。这盖上面有荣耀的基路伯。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,盖底下有律法,暴露百姓的罪恶并定罪他们,盖上面有两个基路伯,代表神的荣耀并注视百姓的每一行动。盖底下有暴露人的律法;盖上面有鉴察并注视人的基路伯。暴露并定罪人的律法,表征照着律法而有之神公义的要求;注视人的基路伯,表征照着神的彰显而有之神荣耀的要求。除非这些要求得以履行,神得着满足,否则罪人就无法接触神,神也无法与他们来往。为着遮罪的血,阿利路亚!遮罪的血弹在遮罪盖上,就满足了公义律法和神荣耀的要求。
平息不但是一个行动,也是一个地方。平息是神能与人相会的地方。在圣灵的默示之下,保罗放胆说,这平息的地方就是耶稣基督。神摆出基督耶稣作平息处(三25),这平息处是神能与人相会的地方。这地方就是主耶稣基督的人位。虽然许多基督徒爱主耶稣,并领悟祂对他们是如此丰富,但他们也许不知道基督是平息的地方,在这里神能与我们相会,我们也能接触神。在我们知道这地方之前,我们一想到接近神就感到害怕,但如今我们不再怕祂。在基督这平息处,我们能与神相会。这是保罗写罗马三章的意义。他用约柜连同遮罪盖的预表,显示称义的意义。
在这宇宙中,主耶稣已被摆出作平息处,所有的罪人可到祂这里来与神相会。今天我们在哪里?我们在平息的地方。我们的确有地位、有立场与神相会,神也有同样的立场与我们来往。律法在哪里?律法在平息处之下;它被平息的基督遮盖。神的荣耀在哪里?它在我们上面,但它对我们没有要求,因为我们是在基督这平息的地方。在这里我们得称义。在这平息处,我们在神的公义上与神一样。我们与神彼此相符,也互相称许。我们称许神,神也称许我们;神称义我们,我们也称义祂。
我们能称义神,你以为这样说是太大胆么?罗马三章四节给我们这样说的依据。这节说,好叫神说话的时候,显为公义;被人审判的时候,可以得胜。我们能称义神。我曾好几次这样作。虽然我承认我是罪人,但我不是盲目地跟从神。我尽所能地证实祂的话;至终,我完全称许神是对的。不要怕研究神,要探索神一下,看祂对不对。你若探索祂,你会发觉祂百分之一千,甚至百分之一百万的对。你会称义神。在基督这平息处,神与我们互相称许。
照着我们的经历,不是神先称许我们,乃是我们先称许神。我们不知道神花了多少时间使我们确信祂的义。我们是悖逆的,并且说,“我不喜欢神,神不对。”在我们得救以前,我们都这样想。许多人顶撞神说,“神若是对的,为什么地上有这么多可怜的人?神若是对的,为什么国际间没有公理?”他们承认有神,但宣称祂不是义的。我们许多人能见证同样的事,承认我们以为神是错的,以为祂不是义的。然而,神一直忍耐我们,为我们作许多事,直到祂最终使我们确信祂的义。谁先称义谁?我们先称义神。当神使我们确信祂的义,我们就称义祂,并悔改流泪说,“神,赦免我。我是罪恶、不洁的,我需要你的赦免。”我们呼求主耶稣的名时,我们不但被摆在基督里面,也被摆在基督上面。现今我们在作我们平息处的基督上面,在这里神与我们能彼此称义。我们宣告:“神,你是义的,我对你没有问题。”然后神回答:“亲爱的孩子,我对你也没有问题。”首先我们称许神,然后神称许我们。我们称义神,然后神称义我们。这一切都是发生在基督这平息的地方。在祂下面律法被遮盖,在祂上面基路伯喜乐,因为看见发生在祂这平息处上面的互相称义。
现今我们在哪里?我们在耶稣基督这平息的地方。我们在平息处上面。律法在我们脚下,神的荣耀在我们头上得着满足。律法静默无声,不能再控告我们;但神的荣耀能满足地因我们而欢乐。在平息处上面,我们享受神完全的称义。
肆 神的义已经显示出来
一 向旧约的圣徒
在神越过旧约圣徒的罪上,神的义已经向他们显示出来。保罗在罗马三章二十五节用“越过”这辞。在旧约时代,人的罪并没有除去,仅为遮罪的血所遮盖。他们的罪没有除去,直到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。“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之罪的!”(约一29) 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上之前,旧约圣徒的罪还在,然而这些罪为预表基督之祭牲的血所遮盖。神必须越过他们的罪,因为祂是义的。预表基督之祭牲的血流在神面前,公义的神就不得不越过那血所遮盖的一切罪。神在越过那些被遮盖的罪上,显示了祂的义。
让我举例说明。假定我欠某人十亿美金。我不可能付出这笔钱,但是我对那人有了债务,必须偿还他。然而,我有位朋友是亿万富翁。我的朋友前去告诉双方没有问题,他自己要偿还全部债务,并且他写了本票作证据。一旦本票交付并被接纳,我就必因着公义得释放。同样,旧约圣徒欠神巨额债务,但有本票—弹在施恩座上遮罪祭牲的血—保证基督要来除去罪。这本票遮盖旧约圣徒一切的罪。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并付了完全的代价,就赎回本票。所以,因着神的义,神就必须越过他们的罪。祂这样作,就向旧约的圣徒显示了祂的义。这是罗马三章二十五节的意义。
二 向新约的圣徒
在神称义新约圣徒的事上,神的义已经向他们显示出来。神因祂的恩典,借着在基督里的救赎,并借着我们信耶稣,已白白地称义我们(三24、26)。基督既为我们的罪付了代价,并成就了完全的救赎,满足神一切的要求,神要成为义的,就必须称义我们。在神一面,称义是因祂的义;在我们一面,称义是因祂白白的恩典,并非因行律法。我们要因行律法得称义,就需要作工,但要因着在基督里的救赎称义,就不需要作工;称义乃是因祂的恩典白白赐给的。我们原不配得;但因着基督那满足神一切要求的救赎,神因祂的义,就必须称义我们。因此,神在越过旧约圣徒的罪上,并在称义新约圣徒的事上,已经向他们显示祂的义。今天神对待我们,不是仅仅越过我们的罪,乃是称义我们。神已称义我们了。
伍 没有可夸的
因此,没有可夸的。我们没有人有什么可夸的。我们得称义,不是借着行的律,乃是借着信的律(三27)。这信不是起源于我们,乃是出于活的基督。
陆 一位神称义两班人
神乃是一位。这一位神称义犹太人,也称义外邦人(三30)。祂是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神(29)。保罗这样说,就为基督的身体铺了路。神对待一班人若与对待另一班人不同,就很难有身体的生活。然而,神对待所有的人只有一个方法。这一位神用祂的一个方法将不同的人聚集为一。无论我们是犹太人或外邦人,称义我们众人的乃是一位神。我们中间有好些犹太籍的弟兄姊妹,神以祂称义我们的同样方式称义他们。这一位神称义我们众人,好使我们成为一,作基督的身体。
神本于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借着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请注意这里所用不同的介系词:犹太人,那受割礼的,是本于信得称义;外邦人,那未受割礼的,是借着信得称义。这是什么意思?犹太人在神面前有作祂子民的地位。尽管犹太人有不信和明显的不洁,他们仍有作神子民的地位。我们必须承认这点,并且谨慎如何说到犹太人,因为神要论到他们说,“他们是我的子民”。他们既有作神子民的立场,就大不一样了,我们需要尊重这个。在创世记十二章三节,神应许犹太人的祖宗亚伯拉罕:祝福他的,必蒙神祝福;咒诅他的,必受神咒诅。神不断在应验创世记十二章三节。凡以咒诅的方式摸着犹太人的,必受咒诅。已过二十五个世纪,没有例外:每个咒诅犹太人的个人和国家都受了咒诅,每个祝福犹太人的人都蒙了祝福。
虽然今天犹太人的光景与神不对,但他们在地位上仍是神的子民。在罗马书别处保罗说,神的拣选是没有后悔的(十一28~29)。犹太人是神所拣选的,而神的拣选是永远的。无论犹太人目前多么不信,他们在地位上仍是神的子民。所以,神称义犹太人是本于信,不是借着信。为什么不是借着信?因为犹太人已经有地位。然而,当神称义外邦人时,祂必须借着信称义他们,因为他们是远离神的。在外邦人与神之间有很大的距离。因着犹太人,那受割礼的,已经有地位,所以他们是本于信得称义;因着外邦人离神甚远,所以他们是借着信得称义。外邦人乃是借着信达到对的地位。这两种情形都是在于信。
一位神称义我们众人。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一位神之下,以同一的方式得称义。保罗在罗马三章二十九至三十节的话,为十二章里基督的身体铺了路。无论我们是犹太信徒或外邦信徒,我们在一位神的一个经纶之下,乃是在基督里的一个身体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问题研读
1、神摆出基督耶稣作平息处,这平息处是什么?我们在这里有哪些经历?
2、在神称义新约圣徒的事上,神的义如何向他们显示出来?
3、犹太人和外邦人都在一位神之下,以同一的方式得称义是为着什么?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